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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沒有足夠的芳療知識時,請勿口服。如分不清楚馬鞭草酮迷迭香、樟腦迷迭香、桉油醇迷迭香的差別,搞不清楚原精和精油的差別,自己無法判斷哪些品牌或製造方式可以食用,請不要口服謝謝。
2.在有安全性疑慮的情況下,請勿口服。
3.在精油品質有疑慮的情況下,請勿口服。
4.請勿口服原精。若要口服,只能口服蒸餾、冷壓(紅桔、檸檬等)製造的精油。
5.對芳療化學沒有足夠知識,但想用精油入菜者,請諮詢專業人士(絕對不是我,所以不要問我謝謝),並以每人一天一滴為上限。沙拉等會有殘餘油脂的量可增加,但也不可過多。
6.請確認該精油品項是可以食用的。如頭狀薰衣草(Lavandula stoechas)含有較高的酮類,不可食用。
7.以精油入菜請多喝水幫助代謝。
8.孕婦禁止口服。
其它還沒想到,想到再補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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